GB15577-2018中关于粉尘爆炸的控制要求有哪些?
2018 - 12 - 03

GB15577-2018标准已于近日发布,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修改了“降低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和“二次爆炸的预防”,合并为“粉尘爆炸的控制”。


7.粉尘爆炸的控制

7.1 一般要求

7.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工艺设备的连接,如不能保证动火作业安全,其连接应设计为能将各设备方便的分离和移动。

7.1.2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动力系统的电源。

7.1.3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采取隔爆

7.2抗爆

7.2.1生产和处理能导致爆炸的粉料时,若无抑爆装置,也无泄压措施,则所有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抗爆设计,且能够承受内部爆炸产生的超压而不破裂。

7.2.2各工艺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如管道、法兰等),应与设备本身有相同的强度;高强度设备与低强度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应安装隔爆装置。

7.2.3耐爆炸压力和耐爆炸压力冲击设备应符合GB/T24626的相关要求。

7.3泄爆

7.3.1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爆口应朝向安全的方向,泄爆口的尺寸应符合GB/T15605的要求。

7.3.2对安装在室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工艺设备应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安全方向泄爆,泄压导管应尽量短而直,泄压导管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泄压口面积,其强度应不低于被保护设备容器的强度。

7.3.3不能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泄爆的室内容器设备,应安装无焰泄爆装置

7.3.4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0.1MPa的内部超压

7.4抑爆

7.4.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采用抑爆装置进行保护。

7.4.2如采用监控式抑爆装置,应符合GB/T18154的要求。

7.4.3抑爆系统设计和应用应符合GB/T25445的要求。

7.5隔爆

7.5.1通过管道相互连通的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设备设施,管道上宜设置隔爆装置

7.5.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多层建构筑物楼梯之间,应设置隔爆门,隔爆门关闭方向应与爆炸传播方向一致。